管理委员会是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部门,领导创新中心和技术指导委员会工作。具体工作制度如下:
(1)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、有关职能部门、共建单位负责人、主要科研人员组成。为创新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。负责研究审定技术创新中心的发展计划、重大项目、经费预决算、主任聘用等重大事项,为技术创新中心规范建设、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决策,聘用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。
(2)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。创新技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管理工作。中心主任由河北北方学院进行聘任、考核和解聘,每届聘期三年,可以连任。中心主任在专业上服从技术指导委员会的领导。中心主任在人员聘用、内部考核、项目资金的分配及使用、项目立项、财务使用、年度目标等工作上具有全面领导和决策权,并根据每年制定的中心年度方针目标,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,确保项目的实施。
(3)人员聘用。负责选聘技术创新中心领导成员和技术带头人,负责审批技术创新中心编制的专业技术骨干招聘、培养、任用方案,促进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,满足创新方向、课题的人才需求。在管理方面,对管理人员根据精干、高效、一职多能的条件竞争上岗,结合考核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。在科研方面按课题任务定岗、课题需要定编,根据个人能力、业务水平聘用,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;对人员聘用则实行公平竞争、优化组合,允许科研人员内外流动,对中心人员实行动态管理。
(4)经济独立核算。中心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制度。中心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专项资金、承担课题项目经费及技术服务费,专项经费专款专用,课题经费采用课题主持人负责制,中心的自身收入主要用于中心研究条件的改善和发展。中心财务实行课题主持人、中心副主任、中心主任三级审批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,遵守我校的财务制度。
(5)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。中心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课题,加大课题推广和技术转让力度,实行市场导向、自主决策、开放运行、自主发展的机制,广泛进行技术合作和交流,中心面向全省口蘑行业开放;本着“开放、流动、竞争、联合、协作”的机制,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交流,合作研发,创造开放的研究环境,积极实施产、学、研一体化,促进科研成果转化。
(6)制度建设。为了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转,中心除全面执行河北北方学院已有的管理体系外,又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、技术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、人才引进培养制度、绩效管理制度、研发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制度、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、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,使中心管理工作科学有序。
河北省口蘑栽培技术创新中心(筹)
2020年11月28日